各投标人:
2021年7月9日,我公司收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太子湾备勤宿舍2号楼改造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太子湾备勤宿舍2号楼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722-216FE3791SZF-1)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如认证情况,贵单位对认证清楚明确的要求“同时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认证证书(评价为5星)、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认证范围均需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内容,一般企业也只办理三个体系认证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这里存在偏向某些单位嫌疑,这个有失公平。(以本市几大装饰上市企业和规模前列公司为例:中装、广田、宝鹰、博大等等都只具备三大体系而不具备5个体系认证)。本项的设定存在偏向某些单位嫌疑(经之前边检项目中标结果查询以及认证证书网上截图查询),对于此次公开招标有失公平,我司不排除向其他部门反应此等情况。(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向我公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考虑到投标人的诉求,经采购方确认,已对“评分标准和细则”中“体系认证”的“评审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94号令)等法规的规定,贵机构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投诉。
“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贵机构来函有利于我们完善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欢迎继续对我司工作进行监督。(质疑咨询电话:0755-82078199)
此复。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