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0722-216FE4513SZF-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16日
二、答询信息(远东鹏答询复函〔2021〕0-012号)
问询事项一: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技术部分的服务内容要求(2、协助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对项目公司运作情况进行检查。3、协助开展验收工作。4、开展季度和年度的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等)显示,本项目服务内容需要中标人在项目本地提供服务。请问,本项目服务团队是否要求常驻深圳本地?如若需要本项目服务团队常驻深圳本地,是否需要在深圳市缴纳社保?
回复一:结合项目服务实际需要,本项目要求服务团队常驻深圳本地,鼓励服务团队在深圳市缴纳社保。
问询事项二: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商务部分,“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中要求“中标人需安排专人对接本项目,7×24小时响应采购人服务需求。”请问7×24小时是否代表不区分工作日与休息日,要求全年随时响应?是否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本地做出响应?是否有7×24小时响应后随时到达项目现场的需要?如何证明投标人是否能够满足7×24小时响应时间要求?如何证明投标人可随时响应并到达项目现场提供服务?
回复二: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需要中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时,中标人需随时响应,不区分工作日与休息日,如有需要,中标人应可在电话通知一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提供服务。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新增如下内容:
招标文件中增加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安排至少5人服务团队常驻深圳市提供服务,服务人员未能在收到采购人电话通知的1小时内赶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场,迟到情况纳入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扣分扣款处理。如未按要求内容提供,或提供人员名单不在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团队成员中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承诺函》如下)。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改为2021年8月30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8月30 日1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755-27781685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联系人姓名:杜工、李工
(其它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
传 真:0755-82077519、82078847
邮 箱:info@zgyd11.com、dwq@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22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附件: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承诺函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承诺函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获得本项目中标,将安排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团队中至少5人常驻深圳市,为本项目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5人均能在收到贵单位电话通知的一小时内赶到贵单位现场。
5人服务团队名单如下:
服务人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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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商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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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商务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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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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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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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承诺以上服务团队全体常驻深圳市,若以上服务人员未能在收到贵单位电话通知的一小时内赶到贵单位现场,迟到情况纳入项目服务质量考核扣分扣款处理,一切相应责任由我司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