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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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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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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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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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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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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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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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且承诺主要团队成员不少于22人【注:主要团队成员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且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人员名单】,否则本评分项不予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学历情况:
(1)具有交通、电子或电气工程、智能化、自动化、机电工程和网络(信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得5分;
(2)具有交通、电子或电气工程、智能化、自动化、机电工程和网络(信息)相关专业专科学历,1人得3分;
以上2小项累计计分,最高得50分。
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职称情况:
(1) 具有交通工程、电子信息、信号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每人得5分;最高得20分;
(2) 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人得10分;最高得20分;
(3) 每提供一人的职称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交通、电子、信息或电气工程、智能化、自动化、机电工程),1人得4分;最高得20分;
(4) 具有电工操作证,每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以上4小项累计计分,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考察学历的,还需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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