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22-187XY458SZGA)于2018年9月17日发出投标邀请书,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采购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1、招标文件第7页的“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标准”中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的评分参考及范围内容修改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评分依据:(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招标文件第60页的“五、其他要求”中的“(3)工作分配原则”内容修改为“企业清产核资的服务由采购人另行确定分配原则”:
3、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82077519。
特此通知。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公安局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755-8446413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郜工、郑工、王工
电 话: 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107、103
传 真: 0755-82077519
邮 箱: info@zgyd11.com、dept2@zgyd11.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