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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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项目的变更通知
  • 项目编号:0722-176FE520SZB
  • 发布时间:2017-09-15
  • 点击次数:1661

各供应商:

深圳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项目(招标编号:0722-176FE520SZB)于20179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1 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标准中的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具体评分参考及范围内容修改为: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7人,职称或学历专业要求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基础地质、地理信息及其相近专业,投标人需提供其为团队成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清单。本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2分。(1)团队成员中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不超过2分;(2)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的,每人得0.5分,团队成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25分,本小项最高不超过5分;(3)团队成员中具有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一人具有多个注册证书的,只计一个注册证书),本小项最高不超过3分。(4)近5年内,项目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奖项的(限于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城市地质调查类项目),每个奖项得1分(一个奖项多人获奖的,按一个奖项计),本小项最高不超过3分;(5)近3年内,项目团队成员承担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城市地质调查类项目的,每项目得0.5分(一个项目多人参加的,按一个项目计),本小项最高不超过2分。评分依据:(1)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2)要求提供投标人为项目成员购买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或者项目成果封面及签字的责任页,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3)未提供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不满3个月的,该成员不参与计分;未提供证书、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的,此小项不得分;(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附表一: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标准中的价格标”中的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计算方式修改分别修改为:“方法一:价格分=[1-(评标价-最低价)/最低价]×20(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价格分= [1A×│1-评标价/Z] ×20”。

3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82077519

特此通知。

采购人信息:

     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址: 深圳市福田区 红荔西路8007

   人: 张工

     话: 0755-8394918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

   人: 郜工、郑工

     话: 0755-83004312101、转107

     真: 0755-82077519

     箱: zgydgjzb_sz@163.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