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核酸提取纯化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661-FE549SZB)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1、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项资格要求修改为“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三个要求之一:(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3)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其它事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82077519。
特此通知。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儿童医院
地 址: 深圳市红荔西路益田路口
联 系 人: 邓工
电 话: 0755-8300983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 曾洁
电 话: 0755-83004312
传 真: 0755-82077519
邮 箱: zgydgjzb_sz@163.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