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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配送商项目”的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 项目编号:2019XY1255LGEY
  • 发布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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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配送商项目(招标编号:2019XY1255LGEY)”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9年924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2019年9月29日收到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本项目的质疑,现就有关质疑问题答复如下:

一、质疑及答复部分:

质疑一

关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和细则商务部分1.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评分准则:1.有食品检验工 2名及以上得1分;2.有专职高级食品安全员5名及以上得1分;3.有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员5名及以上得1分;4.有高级健康管理师1名,得1分。

疑问:(1)本评分项同时设置“食品检验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是重复设置了。不管是“食品检验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或是其他专业机构颁发 的检验员证,其证书的职能都是证明检测人员有做食品检测工作的资格,所以本评分项 目同时设置“食品检验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是重复设置了,也是不合理的。

其次本评分项特别规定要求:“食品检验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这样设置也是具有指向性和排斥性的。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有获得“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证才是有效证书,才能做检测工作。提供农业厅或者专业机构颁发的检验员证同样是有效证书,也应该获得同等分值。

答:食品检测工,注重食品成分检测方面;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注重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两者从不同角度考核供应商技术人员资质,不具有重复性。

疑问:(2)本评分项同时设置“专职高级食品安全员”。经咨询,没有“专职高级食品安全员”,只有“高级食品安全员”,请问这名称是否写错了,建议修改为:“高级食 品安全员”。

答: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同意将“专职高级食品安全员”修改为“高级食品安全员”。

质疑二:

关于“智能化管理系统”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和细则商务部分9.智能化管理系统评分准则:投标人自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得1.5分。投标人自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得1.5分。

(提供自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 或未提供不得分。)

疑问:(1)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是指对食材原材料的生产、流通、销售的记录,这个系统已经包含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全部内容。所以本评分项要求提供两个性质一样的系统是不合理的,有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得分项的嫌疑。

2)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自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众所周知,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 系统不管是自行开发的,还是企业向软件公司购买的,其功能或作用都是一样的,都能 满足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的需求。本评分项设置,只有自行开发的软件才能得分,这显然 是有明显的歧视性和排斥性,不符合《政府釆购招标法》公平、公正竞争的精神及相关 反歧视性条款。

答: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系统,是为终端客户提供商品、服务或信息,从最初的材料供应商一直到最终用户的整条链上的企业的关键业务流程和关系的一种集成。使用对象则重客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是采用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为每件产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证条码”,通过对生产过程中产品赋码及流通销售信息的监管,对每件产品进行的物流、信息流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使用对象则重供应商。因此,两个软件性质不一样;企业具备自有研发系统的能力,有利于保障系统的匹配性、灵活性以及维护及时性,此为考核供应商的售后保障能力,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不具有歧视性和排斥性。

二、变更部分: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和细则”-“商务部分”-“序号1”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内容: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4

专家打分

1.有食品检验工2名及以上得1分;

2有专职高级食品安全员5名及以上得1分;

3.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5名及以上得1分;

4.有高级健康管理师1名,得1分。

(提供上述要求中相关人员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社保清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变更后: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4

专家打分

1.有食品检验工2名及以上得1分;

2.有高级食品安全员5名及以上得1分;

3.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5名及以上得1分;

4.有高级健康管理师1名,得1分。

(提供上述要求中相关人员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社保清单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特此回复及公告。

 

此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体同等法律效应。

欢迎和感谢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监督。

 

采购人信息: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

    人:邓工

      话:0755-28870993-322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人:郜工、陈工、

      话:(洽购标书)0755-83629806、83629802、83629832转101、102

(其他咨询)0755-82078919、82077364转101、108

      真:0755-82077519

      箱:info@zgyd11.com、dept1@zgyd11.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