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综合验光组合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9XY1324BASJ)”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1日发布采购公告,2019年11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综合验光组合台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9XY1324BASJ
3.数量:2套
4.用途:综合验光仪,是客观验光和主观验光的结合,配合液晶视力表提供的各种视标,以完成常规视力检查。要求不仅需要完成近视、远视、散光和双眼屈光平衡的常规屈光定性定量检查,还应具备了多种特殊的视觉测试功能, 通过综合验光组合台的检查达到医学验光的目的,其检测结果也会使患者配戴的眼镜更客观、更舒适、更科学、更准确,满足患者的个性化要求。教学效益:该设备让病人节省时间,将所有检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完。而各仪器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了一体化,并让学生了解到该仪器在视光领域内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此在教学和科研上作用巨大。科研效益:针对重要和特殊的病人的检查可以一步完成,检查范围广范,尤其对近视、远视、散光等满足各种临床工作的需要,特点是验光速度很快,检查更全面。
5.采购需求:1、视力检查器 VT-10主机;2、自动视力表投影仪主机;3、升降台设备。等等....
6.定标日期:2019年11月5日
7.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
1 |
广州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239,000.00 |
2 |
广州思格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240,000.00 |
3 |
广州康启贸易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税务登记证可不单独提供);2)*法人代表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4)*投标人《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6)*投标报价;7)*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 |
¥240,000.00 |
8.候选中标供应商有:
1)广州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广州思格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预中标供应商:广州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及电话: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 020-31650535
11.中标产品信息:
序号 |
名称 |
产品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综合验光组合台 |
VT-10/ACP-8/DK-600 |
2套 |
¥119,500.00 |
¥239,000.00 |
合计 |
¥239,000.00 |
12.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圆整(¥239,000.00)
1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广州视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捌拾伍圆整(¥3,585.00)
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日)内交货。逾期交货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产品必须为整机原厂生产产品。不接受分厂、贴牌及非正当进货渠道产品。
15.项目评审专家:李旭黎、胡琼华、李瑜、陈日来、孙勇
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27722241-3883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联系人:凌工、李工、郜工
电话:(0755)82078119、82077536转108
传真:(0755)82077519、82078847
网址: www.zgyd11.com
邮箱:dept1@zgyd11.com、info@zgyd11.com
说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