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与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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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观测咨询服务中标公示
  • 项目编号:QH2021007
  • 发布时间:2021-09-10
  • 点击次数:1191

 文件编码:0722-216FE3728SZF-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组织实施的  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观测咨询服务 已完成采购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方式:简易招标

二、项目内容:

1)采购范围:本项目是针对未来前海产业发展方向、招商引资方向和重塑前海产业政策体系的基础性研究工作。本项目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政策研究等方法,主要选取境内外产业基础较好及发展较快的区域作为本项目的重点定期观测对象。境内定期观测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海南、雄安、苏州、厦门、重庆、西安;境外定期重点关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新加坡、纽约、旧金山湾区、伦敦、东京、巴黎、卢森堡、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观测内容方面,主要从经济指标、产业政策、重大项目三个方面进行动态追踪。经济指标主要围绕经济发展、税收贡献、投资发展和产业集聚等指标观测样本区域的经济与产业发展情况,分别跟踪各产业增加值、企业入驻数量、开业率、主要行业税收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总部企业、金融企业等。产业政策梳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对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至2021年关于产业的论述进行全面梳理,一部分从产业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扶持计划、招商引资、土地计划、人才管理和激励等政策方面进行观测,全面梳理观测区域产业政策,以及发掘重大项目落地、财税措施、营商环境、金融发展、法治发展、人才保障等方面的信息。根据上述观测框架,中标人需要设置境内外观测区域产业政策系统性梳理、重大产业政策与重大项目动态追踪,对观测地区的产业政策与一般经验进行系统整理与总结,并重点对比分析前海与观测区域产业政策的类型、主要实施措施和效果及主要经验等,从招商引资角度对前海产业政策的重塑、优化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2)服务要求:

1.成果内容

需形成四类文件:一是2015年至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的重要论述汇编;二是各重点区域产业政策系统性梳理并形成产业政策汇编,包括国家层面已发布的政策、境内外样本区域已发布的政策;三是境内外重点观测区域动态追踪半月刊,包括国家层面和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政策动态追踪、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发展重要数据、重大事项和重要项目追踪;四是每季度对比分析前海与观测区域产业政策的类型、实施措施和效果及主要经验等,从招商引资角度对产业政策的重塑、优化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2.成果质量要求

(1)纸质报告:《境内外重点观测区域动态追踪半月刊》(24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的重要论述汇编(2015年-2021年)》、《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政策汇编》以及《产业政策对比和招商引资建议》,装订成册3套;

(2)电子文件:《境内外重点观测区域动态追踪半月刊》(24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的重要论述汇编(2015年-2021年)》、《境内外样本区域产业政策汇编》以及《产业政策对比和招商引资建议》,DOC格式和PDF格式各一套。(注:文本为DOC和PDF格式文件。)

3. 项目人员组成

(1)项目组人员应当包含具有产业研究、产业政策起草和研究、境外样本区域研究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不少于6名,具有海外高等院校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4名。

(2)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认为有必要的专业人员,但不得擅自减少或更改前款要求的专业人员。

4. 项目时间要求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的13日和28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半月刊的阶段性成果;甲方应在收到阶段性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修改意见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修改,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半月刊的最终成果送审稿;甲方应在最终成果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最终成果送审稿进行验收。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的20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收集并汇总完成的各区域产业政策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论述汇编(2015年-2021年)的阶段性成果;甲方应在收到阶段性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修改意见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修改,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送审稿;甲方应在最终成果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最终成果送审稿进行验收。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的1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产业政策对比和招商引资建议的阶段性成果;甲方应在收到阶段性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修改意见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修改,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送审稿;甲方应在最终成果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最终成果送审稿进行验收。

、投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

1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2

深圳市前海创新研究院

3

深圳前海数字贸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元)

1

深圳市前海创新研究院

¥478,000.00

本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提出。

联系电话:张工  0755-36667340

凌工0755-82078919、82077364转108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