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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
  •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2024-04-15
  • 点击次数:1685

一、 采购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园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3项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放备查”。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检测内容包含消防火灾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隔离;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

2.检测完工后需出具《检测报告》正、副本各一份以及盖章扫描电子版。

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证明)。

五、 商务需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

2.服务地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8441.8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声明函

(4)相关资质证明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6)同类案例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的单位社保缴纳材料

六、公告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2日18点前,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刻录U盘放在投标文件里一并密封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21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88128859。

附件:1.消防设施检测清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